“小弟,你回来了?”看到弟弟的身影,陈家兴的脸上瞬间露出一抹笑容,然而,当他的目光触及弟弟胳膊和脸上那些划痕时,顿时有些心疼。
“都说了,不让你去,野鸡哪有那么好抓,你看这一身伤,若是被娘看到,还不得心疼死。”
弟弟是家中的老幺,从小到大,陈家兴都心知肚明,爹娘对他们姐弟虽然一视同仁,但还是稍稍向弟弟倾斜了那么一点点。
或许是因为他生来就有缺陷,总觉得对这个孩子有所亏欠吧!
不过,他和大姐、二弟却毫无嫉妒之意,反而对这个弟弟倍加疼惜。
此时,看着弟弟满身的伤痕和被划得破烂不堪的衣裳,愈发心疼。
“大哥,一点小伤而已,没什么大不了的,过两日就好了,哪有那么娇气,重要的是,我们有野鸡肉吃了,还割了个蜂巢呢!明轩和婉宁最喜欢喝蜂蜜水了。”
提及一双儿女,陈家旺的眼中满是宠溺,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比平时温柔了许多。
“蜂巢?小弟你也太厉害了吧!快让我瞧瞧,有没有被蛰到。”
听到“蜂巢”两个字,陈家兴先是惊讶不已,而后想到了什么,连忙围着弟弟转了一圈,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。
在确定弟弟并没有被蜜蜂蛰到的那一刻,瞬间如释重负,长舒一口气。
他小时候,非常调皮,不小心捅了个马蜂窝,被蛰得满身是包,脸颊肿得像猪头。时至今日,他仍记忆犹新。
“老爷,您简直太厉害了!不但逮到一只野鸡,竟然还割了个蜂巢,听闻药铺卖的蜂蜜可贵了。”
黑娃看向自家老爷的眼神中,充满了崇拜。同时不忘手脚麻利地将野鸡和蜂巢接了过去。
陈家旺笑着说:“还好吧!只可惜我没控制好力度,把野鸡给打死了。”
“你就别谦虚了,野鸡跑的比兔子还快,可不是谁都能追得上的,不过姐夫真心佩服你的好运气,野生蜂巢可是可遇不可求的,竟然被你给撞上了。”
一直没有插上话的吴少杰,终于有了发表言论的机会,他心中对小舅子的好运气很是羡慕。
陈家兴也随声附和道:“可不是嘛!小弟自从成亲以后,那运气好得简直就像开了挂一样。”
其实他更想说自己长这么大都没有尝过蜂蜜的滋味,能否将其分给自己一点,解解馋。
但听到弟弟说小侄儿和侄女喜欢喝蜂蜜水,只好将到了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。
陈家旺之所以这么说,其实就是为了先断了别人的念想。
如果是其它东西还好,他保证会毫不犹豫地答应,可这东西是一双儿女的心头好,那就只能暂时不顾及亲情了。
毕竟如今已经成家立业,若是论起亲近程度来,还是自己的儿女更亲。
“大哥,姐夫,你们这速度也太快了吧?这才多久啊!又砍了小半车,要不咱先去竹林吧!抓到竹鼠正好拿去小溪那边清洗。”陈家旺看了眼牛车上的树枝,不禁赞叹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