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季节刚处在四月下旬,缅北到处都是热的,大多数人单裤衬衫。
开车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就到了市区。
这个时期的老街,属于反政府武装果敢同盟联军控制,但并不太平,政府军一直虎视眈眈。
在周边经常性的会发生一些局部战斗。
在孤剑眼里,完全是破烂的城市,千疮百孔,到处垃圾成堆,弹痕累累。
城市是没有几处有六七层高的建筑。
这里,白天是一座城市,晚上又是另外一副景象。
入夜之后,道路周围游荡着三五成群的无业游民,时不时的对过路人群指指点点。
这些都是帮派成员。
白天的老街还算是一座和谐的城市,晚上就是一座犯罪都市。
在路灯照射不到的小街小巷之中,毒瘾发作的瘾君子纠缠着二道贩子,想要一口粉末。
穿着暴露的卖肉女子和皮条客,形形色色在这座城市的角落之中穿梭者。
他她们都在努力,为了能在这座城市中活下去。
这里的夜晚是自由的,无政府状态。
你做什么!
你杀人,还是被别人杀!
只要在天亮之前,根本没有人管你!
到了城里,飞鸽和猴子去给白鲨鱼等人办理汇款等业务。
孤剑和刺客在渣打也办了个人户头,把刚到手的两万块美元存入大半入行,每人身上放着几仟美金足够了。
在银行忙完,伊恩扬就带大家走进一家比较入眼的服装店。
孤剑和刺客身上还是那身破烂不堪的旧军服。
跑进店里直奔准军人柜台,那里都是全套的准军人服饰,衣裤鞋帽袜子,从里到外买了二套,当然,外加些军人短袖体恤衫。
孤剑和刺客索性在店里先换上一套,原来的破烂货就直接扔垃圾桶里。
“麻痹的,换上这行头才像个雇佣兵精英。”
刺客在镜子前面左顾右看的端祥着,沾沾自喜。
“这次比较特别,以后就不会让你充当叫花子了。”孤剑拍拍他的肩调侃道。
“哎你还别说老大,俺这半个月炮灰生活还挺留恋的,没吃什么苦,还吆五喝六的挺神气,嘿嘿!”
看刺客那副傻样,孤剑哭笑不得,嗔怨道:
“你还好意思说,当初让你饿了二天,吃了几片从垃圾桶里捡起来的面包,你就哼哼唧唧个没完。”
刺客感觉很不好意思的挠了几下头,哭丧着脸说道:“对不起,老大,我检讨…”
孤剑白了他一眼,拎起衣服走出门外。
入夜。
从服装店里出来的伊恩扬,一件外套,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的铁质骷髅头模样的挂链,穿着皮裤,将头发梳的油光滑亮。
活脱脱一个小混混。
飞鸽这货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衬衫,用绿色的纱巾裹在头上,挡住自己头顶被烧焦的头发。
如果是一个东南亚人,也许还好,毕竟都这么穿。
但是一个白人,怎么看都觉得十分的滑稽。
相比于飞鸽的滑稽,猴子的样子则似乎彪悍了一点。
穿着一个大裤衩,带着一副墨镜,露着上半身,身上各种各样的伤疤。